各部门、学院(部):
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规范财务管理,严肃财经纪律,坚决查处、杜绝“小金库”,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浙财监督【2018】18号)、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【2018】209号)文件精神,现制定学校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 检查内容
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学校核算的各项资金(含有价证券)及其形成的资产,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“小金库”资金的收支数额及其形成的资产。对设立“小金库”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,应追溯到以前年度。
二、 检查形式
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。
三、 任务及时间安排
第一阶段(7月9日-12日):各部门、学院(部)开展自查,并于7月12日下午3:00前,将自查结果(“小金库”检查及处理情况表,详见附件)上报计划财务处。
第二阶段(7月13日-15日):形成浙江外国语学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并上报浙江省教育厅。同时,对于发现问题的单位,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,并严肃追责。
四、 其他
1、为畅通“小金库”治理渠道,欢迎广大师生对“小金库”检查工作进行监督,对掌握“小金库”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举报,我们对举报人将严格保密,举报电话:88213015,举报信箱:jjjcb@zisu.edu.cn。
2、相关自查材料上报及对小金库自查工作如有疑问,可与计划财务处联系,联系人:董玲娣,联系电话:88215389。
计划财务处
2018年7月6日
附件:201879113046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