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及有关直属单位:
2013会计年度临近结束,为保证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,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、完整,根据高校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予配合协助。
一、根据财政厅通知,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(领用国库支票)于12月18日截止,请使用财政专项经费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。
二、借有备用金、差旅费、办班周转金等暂借款的教职工,请务必于12月18日之前核销结账。
三、各单位已领用的收费票据请于年底前到计财处核销;已开发票但资金尚未到账的请抓紧向有关单位催缴,确保资金年终前到账。
四、2013年度公积金支取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为2014年1月8日。
五、各部门务必于12月18日下班前上交师干训补助和改型转制补助经费的专项经费本,以利于学校统筹安排财力。
六、有关直属单位工资津贴、水电费、上缴款等按结算通知书的要求,请于12月23日前结算完毕。
七、其余对外报销截止至2013年12月23日。
八、2014年新的财务系统初始化需要一段时间,2014年1月份何时恢复对外办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校计划财务处
2013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