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及下属单位:
2024会计年度临近结束,为保障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,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、完整,根据高校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要求及财务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日常报销业务
1、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,投递柜将于当日下午四点半关闭。请提前做好报销前期准备工作,及时预约报销,特别要做好专项资金的报销,避免出现专项资金被财政收回或预算执行率不达标的 情况。
2、发票报销期限: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的票据应在本年度报销完毕;2024年12月1日后取得的票据可在2025年3月31日前报销。
二、借款还款及收入催缴
1、未核销的借款、未结清的往来款,请务必于12月13日之前核销结账,学校财务将严格执行“前账不清、后账不借”政策。
2、已开发票但资金尚未到账的单位,请抓紧向有关单位催缴,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入账手续的办理。
3、学院要加强学生欠费催缴工作,学校将对缴费率进行考核,并与2025年预算相挂钩。
三、经费划拨
学院请抓紧办理培训班、非办班收入相关手续,并于12月25日前持划拨表前来办理经费划拨。
四、下属单位经济结算
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下属单位的结算,有关下属单位工资津贴、上缴款等根据经济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于12月25日前上交学校。
五、开账时间
2025年财务对外报销时间另行通知。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
祝您一切顺利!
计划财务处
2024年11月20日